旌德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第三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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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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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第三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第三包(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合欢路22号

中标金额:壹佰贰拾万壹仟陆佰捌拾整(****680元)

供应商评审报价:壹佰贰拾万壹仟陆佰捌拾整(****680元)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4.53分(满分1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LED大屏显示系统

品牌(如有):大华

规格型号:DH-PHSIA1.2-OF

数量:9.92平方米

单价:94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相才化、先优花、侯建宇、孟庆宾、汪才发、王健(采购人代表)、朱震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其中,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含)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各档金额分别计算后累加,即为最终代理服务费总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壹万柒仟贰佰壹拾捌元肆角捌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A座407室,联系电话:0551-****0155。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西门老路36号

联系方式:0563-****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1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星、朱福

电 话:0551-****1582

十、附件

1、下载招标文件.pdf

2、下载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pdf

3、下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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