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第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因原中标人“中****公司”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1、原中标信息更正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华阳镇南街上马石
中标金额:陆佰陆拾玖万玖仟叁佰玖拾捌元整(****398元)
供应商评审报价:伍佰叁拾伍万玖仟伍佰壹拾捌元肆角(****518.4元)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1.71分(满分100分)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如下:
| 货物类 |
| 名称:LED大屏显示系统、手抬消防泵 品牌(如有):海康威视、华球 规格型号:DS-D4012BW-2JN、JBQ4.0/7-L 数量:7.29平方米、86台 单价:10800元、3900元 |
3、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如下:
3.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其中,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含)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各档金额分别计算后累加,即为最终代理服务费总额。
3.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柒万贰仟伍佰玖拾伍元壹角捌分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6日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A座407室,联系电话:0551-****0155。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县**镇西门老路36号
联系方式:0563-****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158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星、朱福
电 话:0551-****1582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