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市宁**路26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广场3幢17层17002室 |
项目名称 | **省宁****电站库周交通复建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9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路 | |
投标报价:****6859.48元 | |
工期:4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0.14分 | |
项目负责人:刘家胜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136********11523、****118044 | |
项目总工:仇备 | |
相关证书名称:交通运输专业工程师 | |
证书编号:****1501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电站库周交通复建工程 | |
企业业绩:******电站库周交通复建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经济开发区 | |
投标报价:****8280.78元 | |
工期:4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1.08分 | |
项目负责人:杨俊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134********18122、934********02029611 | |
项目总工:杨志军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
证书编号:2016-31-046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省**市X312西坑口至叶家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 |
企业业绩:**省**市X312西坑口至叶家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省****公司 |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大道58号 | |
投标报价:****3196.62元 | |
工期:4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1.30分 | |
项目负责人:王浩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0660、934********02029510 | |
项目总工:蔡长红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
证书编号:2017Z156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石长路(石塘至枣巷段)施工 | |
企业业绩:石长路(石塘至枣巷段)施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刘先生(招标人)、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019(招标人)、0563-****666(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