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社区605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C区2-2-15、16室 | |
项目名称 | **社****活动中心)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委员会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壹万贰仟玖佰零叁元零贰分(****2903.02元) | |
工期:21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70分 | |
项目负责人:甄剑中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79426,皖**B(2016)****78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官亭镇太秋甜柿电商文旅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官亭镇太秋甜柿电商文旅项目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市**区**南路660号绿地赢海国际大厦D座2416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万零陆仟柒佰柒拾肆元零陆分(****6774.06元) | |
工期:21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67分 | |
项目负责人:刘莉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67748,皖**B(2019)****94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县交通场站双墩场站建设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县交通场站双墩场站建设项目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国医药城泰高路东侧、药城大道南侧地块药城大道799号(A幢主楼2208室)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贰万零柒佰贰拾柒元贰角贰分(****0727.22元) | |
工期:21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65分 | |
项目负责人:贾月霞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苏232****26238,苏**B(2014)****93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公司清标不通过,******公司、******公司、****公司、**昊****公司、****公司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
公示时间 | 2025年03月15日-2025年03月1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万工,联系电话:185****555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138****722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