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社区****活动中心)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4.4资信标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业绩 | 1.5分 | 本项目评审的项目经理业绩数量为1个。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8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投标人业绩 | 1.5分 | 本项目评审的企业业绩数量为1个。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8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所有证明材料为同一人。 |
修改为: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业绩 | 1.5分 | 本项目评审的项目经理业绩数量为1个。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8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所有证明材料为同一人。 |
投标人业绩 | 1.5分 | 本项目评审的企业业绩数量为1个。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8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代理:****
2025年02月27日
招标人:****
202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