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3-0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变更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标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 | 9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石英砂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中石英砂供货总金额不少于20万元,每提供一例业绩得3分,满分9分。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
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 9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石英砂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中石英砂供货总金额不少于20万元,每提供一例业绩得3分,满分9分。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栋101商室
联 系 人:庞闫
电 话:0551-****21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王锐
联系电话:0551-****3376、055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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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