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04**至**高速公路**至**段项目特许经营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S04**至**高速公路**至**段项目特许经营者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宿怀南路56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郑先生,0557-****7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区**大道2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浩然、方飞飞,199****3483、158****2130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 中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体成员); ****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建工(宿****公司)(联合体成员) | ****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市****公司(联合体成员)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 | ****:**省**市**大道5183号(联合体牵头人); 中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省**市**区山湖路567号(联合体成员); ****集团****公司:******开发区海恒社区**路3963****科技园G栋南2楼205-2室(联合体成员); ******集团有限公司:**省**市燕南路17号(联合体成员); ****集团有限公司:**省**市**区**路329号(联合体成员); **建工(宿****公司:**省**市**区西关街道****广场三、四层(联合体成员) | ****工程局有限公司:**省**市**区丈八东路262号(联合体牵头人); **市****公司:**省**市裕溪路力和裕景12栋三单元1105、1106室(联合体成员) | ****集团有限公司:**市**区**大道21号(联合体牵头人); ****集团有限公司:**省**市**区渡仙桥路379号研发楼A座(联合体成员)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月) | 收费期360个月 | 收费期360个月 | 收费期360个月 | |
工期(日历天) | 1095日历天 | 1095日历天 | 109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养护工程质量目标: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工程质量评定均为合格; 服务质量目标:满足国家、****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服务质量要求,及国家今后出台的规定标准。 |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养护工程质量目标: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工程质量评定均为合格; 服务质量目标:满足国家、****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服务质量要求,及国家今后出台的规定标准。 |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养护工程质量目标: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工程质量评定均为合格; 服务质量目标:满足国家、****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服务质量要求,及国家今后出台的规定标准。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 / | / |
证书名称 | / | / | / | |
证书编号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0.18 | 72.86 | 63.50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7日 | |||
招标代理费 | 特许经营咨询服务费(含招标代理费)合计8900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市****管理局 | |||
单位地址 | **市**区埇上路566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行政执法科 0557-****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