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经开区金属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第一节发包人要求3、总平面指标(1)冷轧车间:****结构厂房,建筑高度约为15.7m,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 耐火等级二级;修改为:(1)冷轧车间:****结构厂房,建筑高度约为16.6m,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第一节发包人要求3、总平面指标(4****泵站:排架结构(局部框架),建筑高度约为7.7m,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修改为:“第六章、第一节发包人要求3、总平面指标(4****泵站: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屋面为钢结构,低压配电室,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约为7.7m,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
3、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第一节发包人要求3、总平面指标(5****泵站:泵房及水处理间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屋面为钢结构,低压配电室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约为7.7m,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修改为:(5****泵站: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约为5.6m,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
4、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第一节发包人要求3、总平面指标(10)食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3层,建筑高度约为15m,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二级。修改为:(10)食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层,建筑高度约为8.85m,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5、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第一节发包人要求3、总平面指标(12)门卫1: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1层,建筑高度约为5m,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二级。修改为:(12)门卫1: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1层,建筑高度约为6.2m,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6、原招标文件中资信标标准、设计负责人业绩:本项目评审的业绩数量为1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如资料①②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可补充提供合同发包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中的证明材料所证明的评审因素不一致时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修改为:本项目评审的业绩数量为1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设计文件批复或审图机构颁发的审图合格证,如资料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可补充提供合同发包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