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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开发区****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配电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9.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地 址:**市天官山路2****中心四楼
电 话:0563-****276;
修改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市天官山路2****中心四楼
电 话:0563-****276。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代理:****
2024年12月27日
招标人:****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