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579432C-****0830-000739-9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9-23 16:57:45 |
项目名称 | **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停车场工程(一期)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胡平:0556-****773 | ||||
最高限价 | 工程费用 2454.49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用 15万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80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建设期 2个月(含设计周期)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联合体牵头方) 怀****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公司(联合体成员三)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行业乙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 2个月(含设计周期) | ||
地 址 | **省**市高新区**路369号(联合体牵头方); **省**市**县腊树镇****砂场(联合体成员二); **省******中心办公楼29层整层(联合体成员三) | ||||
投标价(元) | (1)工程费用下浮率为15.73 %; (2)施工图设计费用14.50万元 | ||||
项目负责人 | 方伟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 ||
皖134********25904 | |||||
技术负责人 | 张方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市**路(**大道-裕溪路)工程获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企业业绩 | 1.****开发区路网品质提升EPC总承包项目; 2.引江济淮工程北纬二**工程施工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 2个月(含设计周期) | ||
地 址 | **省**市**区新碶**路268号(皇府大厦)1幢1701 室(联合体牵头方); **市**区兴民路222号之三4909房(联合体成员二) | ||||
投标价(元) | (1)工程费用下浮率为 15.27 %; (2)施工图设计费用14.34万元 | ||||
项目负责人 | 孙婷婷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 ||
浙233********01530 | |||||
技术负责人 | 顾凯峰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开发区**纬三次路(梦溪路-欧阳湖路)获2022年度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 ||||
企业业绩 | 1.****开发区**纬三次路(梦溪路-欧阳湖路) 2.**新区配套道路六期工程Ⅲ标(施工)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西景****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 2个月(含设计周期) | ||
地 址 | **县中都镇亲睦村兴富路29号(联合体牵头方); ****新区登高路1388号****出版传媒产业大厦B座22层(联合体成员二) | ||||
投标价(元) | (1)工程费用下浮率为 15.33 % ; (2)施工图设计费用12.69 万元 | ||||
项目负责人 | 游陈彬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 ||
闽235********01724 | |||||
技术负责人 | 方云宝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睢**中段环境整治(EPC)工程获2023度**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 | ||||
企业业绩 | 1.睢**中段环境整治(EPC)工程 2.沪苏**产业联动集聚区**共青路(贤丰路一临港路)工程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6日17点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胡平、张莹,联系电话:0556-****773、0556-****80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359;0556-****30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