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停车场工程(一期)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停车场工程(一期)(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如下:
一、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奖项 | 4 | 1、自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不含),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以下任一奖项,得4分,此项最多得4分; 本项满分 4 分。同一项目获得的奖项仅计一次得分。
注:获奖项目中需承担施工任务。奖项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网上公示截图或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如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或官网文件不能体现出工程类别的,可另提供能证明工程类别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证明材料。时间以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
修改为:
奖项 | 4 | 1、自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不含),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承建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过以下任一奖项,得4分,此项最多得4分; 本项满分 4 分。同一项目获得的奖项仅计一次得分。
注:获奖项目中需承担施工任务。奖项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网上公示截图或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如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或官网文件不能体现出工程类别的,可另提供能证明工程类别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证明材料。时间以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路17号
邮 编:246121
联 系 人:胡平
电 话:0556-****773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邮 编:246121
联 系 人:张莹
电 话:0556-****802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