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县**道路泊位改造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县**道路泊位改造运营项目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道路泊位改造运营项目
中标内容:**县**道路泊位改造运营项目,中标方需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公共停车**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并提供停车收费及运营维护管理服务,项目预计整体收益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需求。
项目编号:****
开标日期:2026年11月6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省**市政务区**路1669号
投标报价(运营服务营业收入分成比例):85.00%
备注:项目预计整体收益2000万元
服务期:
(1)建设期180日历天(预估,如需分批建设的,每批建设工期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2)运营期10年,建设完成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与甲方确认)后进入项目运营期。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9日17:30。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联系电话:汪一鸣,132****5618。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