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区磬云北路173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令华、180****800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区人民路公园道一号(商业)二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伟、189****4247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公司(联合体成员:江****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联合体成员:**省****公司) | ||
| 地址 | **省**市**市驼山中路3288号(联合体成员:浙****开发区建设四路1678号) | **省**市**县**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A区9号地块(抚生西路以西)(联合体成员:**县**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 | **省****市聚林世纪城13栋三层(联合体成员:安****经济开发区丁桥路5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元) | ****09645.20元 | ****47504.96元 | ****73966.66元 | ||
| 工期(日历天) | 240 | 240 | 240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洪梅镇堤防达标加固工程(三期);塘厦镇石马河干流防洪及碧道弃土工程;**滞洪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 **县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市樟木箐镇字库村、鼻**及礼州镇新星村、宁乐村土地整治暨垦造水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县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施工、**省黔南****联通工程项目C1标段施工;**省黔南****联通工程项目C3 标段施工;**县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县供排水一体化项日(一期)供水工程)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房显强 | 陈小柳 | 周湘龙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鲁137********00849 | 赣136********01037 | 贵152********01418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8.61 | 98.47 | 98.40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1月06日-2026年11月09日 | ||||
| 招标代理费 | 257857.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 单位地址 | ****商贸城展三馆西3楼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江主任、177****09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