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840.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桃花村,祥正路西侧,桃林**侧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旅馆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旅馆用地 | 7441.13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2399.4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6BA0155 | |||
| 起始价: | 8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出让活动。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11月07日 至 2026年11月26日 到 ****储备中心****规划局三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1月07日 至 2026年11月26日 到 ****储备中心****规划局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1月26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1月27日 10时00分****交易中心****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开发程度:地块内有可保留建筑物,建筑面积10735.35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公开处置。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2、出让金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地块内有可保留建筑,****财政局批复(当财(2026)17号),大****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局处置地块内保留建筑物,建筑面积10735.35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公开处置,竞得人须在缴纳土竞买保证金同时缴纳建筑物价款2887.0791万元。 该地块内公共建筑面积648.57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2617.62平方米,由**县大青****管理委员会回购,回购价分别为170.1415万元、662.385万元。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土地; 4、动工及竣工时间:带建筑物挂牌,现状成交,无需开发建设;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须严格按规划条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7、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不动产登记费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姑孰镇**中路
联 系 人:胡磊 蔡凌
联系电话:0555-****69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