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原中****集团****公司被取消中标资格,根据相关规定,拟递补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662号研发楼4楼406室
中标(成交)金额:陆佰零柒万柒仟元整(****000元)
评审得分:81.40分
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彩色网络半球摄像机(不带音频);企业级监控专用硬盘;多媒体信息屏;UPS蓄电池;网络存储设备 品牌(如有):大华;大华;康佳;英威腾;大华; 规格型号:DH-IPC-HDW6400XV-A;ST16000NM002H;120寸高清屏;12V铅酸免维护蓄电池;DH-EVS5148S 数量:297台;88块;8台;80节;2台 单价:205元;6859元;11028元;800元;12915元 |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集团****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联系电话:176****7726。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路104号
联系方式:0557-****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集团****公司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176****7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工、王坦
电 话:0557-****112、176****7726
1.招标文件
2.更正公告
3.中标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