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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1-05
| 项目名称 | 界新能源**市****5810KW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界****科技园鑫汇路99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瑞 |
| 联系人 | 甄茂新 | 联系电话 | 173****969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700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共分1期建设,委托****施工,使用通威股份品牌组件与逆变器,利用**宇胜****公司30000平方米屋顶,安装11396块630Wp光伏组件,按照屋顶固定式方式安装,与屋顶高度约为0.3米,采取屋顶荷载复核、预留消防通道、设置防坠落围栏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采用租赁屋顶自投模式,接入**宇胜****公司用户内部电网,自发自用比例约为50%。项目投资主体是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采取安装“四可”设备接受电网统一调控等方式确保公共电网安全。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光伏发电采用的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符合相关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相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本项目最****公司评审为准。建设单位务必按照房屋质量安全评估报告要求进行加固整改,满足建设条件及相关报建手续,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并配套安全、环保、消防等设施。****政府规划拆****电站。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政府不作赔偿事项。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25年后公司负责回收光伏组件 | ||
| 承诺:**** 李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