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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本院拟裁定受理**市****公司、马****公司、**金****公司破产清算三案。****公司破产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对上述三破产案件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本批3件破产清算案件,基本为无产,案件具体情况以本院受理裁定为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依法设立并列入《****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或《安****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人员应不少于10人,工作人员均应具有破产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近5年执业****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申报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
5.申****法院对于管理人报酬的适当调整。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申报材料主要含申请书及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
3.申报机构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以及意见、建议等;
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四、报名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17:3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五、选任规则
1.本次选任方式采用书面评审加摇号的方式确定;
2.本****小组,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机构中初选出4家申报机构进入复选(少于4家的按照实际报名数进入复选)。复选名单确定后通过摇号的方式每个破产案件确定一名首选管理人,一名备选管理人,已当选的首选管理人不参与本次另两个案件选任管理人摇号。仅一家中介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三个破产案件的管理人。评审过程中,由本院督查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说明
本批案件,需加快推进破产清算程序,办案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申报机构根据自身从事破产业务实际情况予以考量。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技术室
联系人:马艳、李秉朔
联系电话:0555-****228、****321。
本公告自即日起发布于**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本院微信公众号。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