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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6至2027年度零星维修管护工程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2条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须至少具备1项加油站/高速服务区/石化配套的零星维修类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施工清单(建设或采购单位盖章)、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款支付发票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等,任选其一。”变更为“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须至少具备1项零星维修类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施工清单(建设或采购单位盖章)、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款支付发票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等,任选其一。”。
2、开标时间和地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