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集建公告〔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委员会批准,受****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出让人)委托,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 序号 | 宗地 编号 | 项目位置 | 规划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亩 ) | 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参考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 | 龙桥镇曹河村LQCHDY-XB-02地块 | 商业用地 | 20.34 | ≤0.5 | ≤10% | ≥20% | 40 | 61 | 249 |
备注:建设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函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人可于2026年 11 月 6 日至2026年 11 月25 日到****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11月 25 日上午11:30(以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拍卖的起始时间为2026年 11 月 27 日16: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拍卖地点:****交易中心
3.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规划局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其它
1.该宗地块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严禁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2.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出让人、监管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协议》,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4.出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5.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按规定缴齐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后,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领取出让文件及竞买申请、报名地址:**县庐城镇**北路西侧、迎松**侧,****规划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51-****2719
联 系 人: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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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