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沙溪铜矿(2027年)生产采切业务 | |
| 项目预算 金额 | 约20000万元 | |
| 拟定的供应商 | 名称:**** | |
| 地址:**省**市**区栖凤路3058号 | ||
| 招标人 拟采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项目情况说明: 利用现有辅助系统,在井下-970m及以上各个中段进行生产采切业务,年掘进工作量:197985m3;巷道网喷砼、素喷砼及浇砼支护量:21656m3;平硐平巷锚网支护量:安装锚杆280000根、挂设网片913.6吨;钢筋绑扎工作量210吨,凿岩量:220000m,采场爆破工作量310万吨以及其它生产采切业务。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版) 》5.1.4.6等规定,采取(单一来源)(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的理由是我单位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6 条(必须选择):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7、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8、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 1、现场施工条件优势突出。****公司自**矿业基建以来至今,一直都参与**矿业井巷****公司同****集团****公司管理,熟悉**矿业井下施工区域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现场实际工况,且施工现场已完备通风、供水、供电等基础施工配套设施。依托现有成熟施工条件,可有效衔接各项施工工序、节约工程建设成本,大幅提升施工组织、现场协调及现场管理效率,保障项目平稳有序推进。 2、符合国家矿安〔2026〕78号文件整体托管要求。依据矿安〔2026〕78号文件第三条自建队伍规范中第(六)条相关规定,****公司与**矿业****集团****公司管理,属于文件明确的“****公司****施工队伍”的合规情形。按照文件管控要求,上级集团可统一对矿山及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管控,清晰划分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完善技术审批、考核监督全流程机制,****煤矿山采掘队伍合规管控的各项标准。 3、****公司专项工作会议精神部署。****集团****公司2026年8月10日第37期会议纪要精神,集团明确要求现****施工队伍的矿山,必须严格落实“****公司****施工队伍”的工作要求,****施工队伍实现队伍自建。会议同时明确,各矿山需****公司,结合自身生产实际,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细化人员配置、合同管理、工程管控、维稳保障等各项具体举措,并做好现****施工队伍的政策宣讲与解释疏导工作。会议划定整改时限,****公司作为先行实施单位,需最迟于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施工队伍整改优化工作。 鉴于为了确保沙溪铜矿(2027年)生产采切业务有序进行,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因此只能采用( 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专业人员产生方式 | 招标人从《**有色项目建设评标评审专家库》选定相关专业专家 | |
| 专业人员名单 | 汪志全 刘龙 蒋荣 胡畅斌 张小龙 |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 |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 | |
| 联系电话:138****3460 | 联系人:袁工 | |
| 地址:**省**市****社区****公司 | ||
| 采购代理 机构 | 单位名称:**** | |
| 联系电话: 0562-****568、****468 | 联系人:陈工 | |
| 地址:安****宾馆院内 | ||
| 公示日期 | 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