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镇建强村溪潭河岸机耕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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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镇建强村溪潭河岸机耕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结果公示

三溪镇建强村溪潭河岸机耕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三溪镇建强村溪潭河岸机耕路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县****村大道御**门面218铺

成交金额:肆拾壹万捌仟肆佰陆拾玖元陆角叁分(¥:418469.63 )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磋商文件。

工程类

名 称:三溪镇建强村溪潭河岸机耕路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全长1.439公里、宽7.5米的机耕路,核心工程包括山皮石路面铺筑及换填。同时配套建设排水与防护设施(如矩形边沟、钢筋混凝土涵管、俯斜式路肩墙及砖砌挡墙),并包含少量的道路清表和房屋拆除工作。

施工工期:3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三溪镇建强村、**县**镇**路**国际5#102,联系电话:189****7152、138****860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三溪镇建强村

联系方式:189****7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县**镇**路**国际5#102

联系方式:138****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89****7152

****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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