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2026年“市级商户联盟权益原子”代理商引入招商项目于2026年10月23日9时进行公开唱价,按询比文件规则要求正常实施,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 招商项目 | 候选供应商第一名 | 候选供应商第二名 | 候选供应商第三名 |
| **移动2026年“市级商户联盟权益原子”代理商招商引入项目 | **** | 世纪****公司 | ******公司 |
成交候选人对询比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等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否决应答的情况:
**商维****公司,资格审查未通过,应答无效。
1、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陈飞祥
联系电话:195****9180
电子邮箱:****@139.com
2、异议受理渠道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连续4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8时00分,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未参与该项目,或者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超出质疑时限的;
3、质疑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质疑书未署具质疑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5、以法人名义质疑的,质疑书未加盖公章的;
6、对其他投标人(应答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进行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已结作出解答,且质疑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
8、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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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