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加强中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区域非遗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互认、标准互通,我中心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编制工作,欢迎相关单位在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
2.项目内容:开展**省及中部六省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调研与资料收集,梳理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与典型案例,编制《**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报告》,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标准文本及配套宣贯材料,协助完成标准发布及宣贯相关工作。
3.交付成果:
(1)《**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
(2)中部六省地方标准文本《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并协助完成发布及宣贯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8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服务相关能力,熟悉地方标准编制流程。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截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请按以下内容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应文件:
1.机构资质及业绩证明;
2.项目实施方案;
3.报价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8:00。
2.文件提交方式:密封后邮寄或现场递交。
地址:**区**路112****中心201室。
联系方式:0551-****3856。
3.结果通知: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邮件告知中标机构。
1.本次询价仅为服务意向征集,本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及调整权。
2.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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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