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响应人:
2026年度****钢结构加固、维修工程二标段(项目编号:****)发包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将第一章 发包公告 3.响应人资格要求“3.3企业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①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业主盖章);②合同协议书;③建设单位支付的施工****银行出具的转账记录为准,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④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业主盖章)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则还须提供业绩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业绩甲方单位公章),****委员会不予认可。”修改为:“3.3企业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①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业主盖章);②合同协议书;③建设单位支付的施工****银行出具的转账记录为准,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④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home)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业主盖章)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则还须提供业绩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业绩甲方单位公章),****委员会不予认可。”;
2、将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企业业绩评分标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①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业主盖章);②合同协议书;③建设单位支付的施工****银行出具的转账记录为准,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④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业主盖章)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则还须提供业绩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业绩甲方单位公章),****委员会不予认可。”修改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①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业主盖章);②合同协议书;③建设单位支付的施工****银行出具的转账记录为准,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④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home)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业主盖章)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则还须提供业绩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业绩甲方单位公章),****委员会不予认可。”
建设单位:****
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