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编号: ****
二、标段名称:**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一期)配套建设及建筑更新改造工程(EPCO)-A段3#楼儿童游乐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心路128弄6号A区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柒拾捌万玖仟陆佰叁拾元贰角零分(****630.20 元)
评审得分:91.3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项目名称:**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一期)配套建设及建筑更新改造工程(EPCO)-A段3#楼儿童游乐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标准平台板、长 122cm宽 122cm厚5.5cm,仿真滑雪、高 360cm,冲浪滑梯、长 430cm宽 240cm*高180cm,软包造型装饰、直径 122cm高150cm,软包攀岩:宽1.5m高6m等。 数量:36块、1套、1个、1套、2套等。 单价(含税):266.68元、67800元、37968元、8757.50元、123170元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新珍(组长)、潘亭、宁道成、马素灵、赵红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联系电话:173****131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邮件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北路88号
联系方式: 吕经理、 150****4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
联系方式:张工、173****1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经理、张工
电 话:150****4086、173****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