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运营一体化)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运营一体化)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开发区**路104号财政大楼5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尹琳0557-****11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书玲、李洋0557-****559、183****8777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成员:**省****公司、******公司) | **浩源****公司(联合成员:****公司) | ****公司(联合成员:******公司) | ||
| 地址 | **市青后小区4区1号 | **省**市**县**镇兰乔圣菲南门东一号 | **省**市**市采桑镇行政街37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报价(元) | ****2122.48 | ****0329.90 | ****1202.15 | ||
| 工期(日历天) | 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运营期:5年 | 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运营期:5年 | 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运营期:5年 |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开发区郝家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标(企业业绩) 2、**市供水保障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企业业绩) 3、黄河下游引黄涵闸改建工程(**段)第一批施工(企业业绩) 4、**市黄河三角洲供水保障工程-孤北水库改造提升项目(二期)施工1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 | 1、**县豁都峪**段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业绩)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刘国玺 | 张耀 | 赵彦坤 | |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鲁137********23936 | 豫141********02972 | 豫141********05778 | ||
| 运营负责人 | 姓名 | 孟凡东 | 张运朝 | 王东情 | |
|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农艺师职称证书 | / | / | ||
| 证书编号 | ZG (2020)****01174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7.54 | 84.97 | 82.14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9日 | ||||
| 招标代理费 | 35000.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 单位地址 | ****开发区南二环与虹乡路**东 100 米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8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