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极限脱氮模块化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626
监督电话:****016
地址:**市龙蟠大道99****管理局****管理局****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极限脱氮模块化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省****谯区高教科创城乌衣镇文瑞路1030号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依托企业现有厂房和部分配套设施,安装原料上料机、制浆搅拌罐、板框压滤机、熔硫釜、升温釜、蒸馏釜、搅拌釜、造粒系统、筛分系统、包装系统、切割机、焊接机等,生产5000台套极限脱氮模块化装备。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经“气液分离预处理装置”处理后的蒸硫废气、蒸硫放渣废气与粗硫磺输送废气、制浆搅拌废气、板框压滤废气、滤饼输送废气、熔硫废气、熔硫放渣废气、升温废气、升温放渣废气、混合搅拌废气、骨架材料投料废气、造粒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并通过“碱喷淋(自带除湿除雾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钢材切割废气、焊接成型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粗硫磺暂存废气通过“一级碱洗塔+一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导热油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运营期焊接成型、钢材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硫化氢、氰化氢和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过程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和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生产废水与生****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基座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熔硫过滤杂质、升温残渣和蒸硫残渣需进行危废鉴别,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如鉴别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如鉴别为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处置。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606-341103-04-01-565874)
******分局预审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