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城乡道路增补电警卡口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经采购人核查,原拟成交供****集团****公司在履约前提供的所投电源线等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其生产企业主体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不一致,且未能按期提供与投标主体一致的有效认证证书。同时,其提供的部分检测报告出具机构(******公司),其检测范围和检测能力均不满足本项目产品招标参数的检测要求。鉴于上述情况,经采购人决定,依法****集团****公司在本项目的成交资格。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将中标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胜利东路1412号
3.中标金额:91.10万元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91.10万元
5.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1.28分
6.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多合一补光灯;2光8电交换机等 品牌:海康威视;源拓光电等 规格型号:CXBG-1-1-PS-A-3B-I(CXBG-1-H/2-MC-A-3B-I);RS10-9000等 数量:180台;47台 单价:2754元/台;612元/台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65万元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榴城镇**路226号
联系方式:0552-****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燕山乡心里程科技大厦9楼
联系方式:185****7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天玉(采购人代表)、朱国龙(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639(采购人代表)、185****7352(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