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所拟开展省控地表水河流断面生态监测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服务内容
按照《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中评价要求,对我所委托单位送达的7个省控河流型断面样品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指标为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
(二)服务期限
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三)服务费用
不超过人民币叁万陆仟元(不含)。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提供无以上情形的承诺。
(二)满足一般要求的供应商,具有以下能力的优先:
1、自2024年以来,供应商至少有一项服务于**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项目参与人员具有生态环境部颁发的水生态监测相关持证上岗证书的;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供应商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报价单、营业执照、承诺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响应回复时,应出具正式文档,加盖公章,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发至****技术室;
(三)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四)供应商经营服务范围应符合项目要求;
(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限为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10日17:00后不再接受响应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小红,联系方式:0558-****727;
地址:**市**区府前路100号14楼1411室****技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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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