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鸣龙新能源有限公司明发集团安徽金寨城市开发有限公司31号楼55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安徽-六安-金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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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1-04

项目名称 ****明发集团******公司31号楼55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广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8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高宗献
联系人 钟为 联系电话 139****5835
项目投资(万元) 135 环保投资(万元) 0.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1-14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屋顶面积8000m2 ,安装光伏发电组件、并网逆变器、计量装置及配电系统 ,总装机规模共为交流侧550kW,年均发电量55万千瓦时,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后 接入租户**港****公司****公司自有变压器,租户用电户号 为:31号楼用电户号340****684045,发电优先用于**港荣新时代投资有限公 ****公司使用,多余电量反送上网。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本项目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产生;噪声主要来自逆变器、箱变设备运行;固废主要为后期更换的废光伏组件、废电器配件,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置;项目依托现有建筑屋顶,无生态影响。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逆变器、箱变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位置,距离厂界及敏感点保持距离,噪声达标排放。
承诺:**** 高宗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宗献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6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