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4 00:00
徐暨村石材产业园2#厂房建设工程
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徐暨村石材产业园2#厂房建设工程 |
| 项目编号 | HBQT-G26 -SHDL |
| 项目预算 | ****935.13元 |
| 采购内容 | 徐暨村石材产业园2#厂房建设工程,位于******办事处徐暨村 ,施工主要内容为:砖基础、砌块墙、砖地沟,明沟、0.9M以下砖墙墙面、工业耐磨地坪、彩钢平开门、金属窗、钢柱、钢梁、钢支撑、钢拉条、钢檩条、隅撑、拉条、钢雨棚、窗柱、门柱门梁、钢板屋面板、钢板墙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付款方式 | 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40%;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审计合同价款的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合同金额 3%的质量保证金(或保函);待质保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注:****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 号,鼓励支付预付款。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不高于70%;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其中工程质量保修金可以采用转账、现金、电汇、保函的形式缴纳。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 联系人:苏祥东 联系方式:181****8873 邮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桂苑路二**置小区西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周雨婷、黄梓宸 联系方式:182****1046、177****0198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0日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0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徐暨村石材产业园2#厂房建设工程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徐暨村石材产业园2#厂房建设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磋商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磋商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11月10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文件。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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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