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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市农业农村局资料审核及现场查验,****诊所符合《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如有异议,****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0563-****542
附件:动物诊疗许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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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