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定城镇人民路、东大街、****商铺三年租赁权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公司定于2026年11月17日10时至2026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县定城镇人民路、东大街、****商铺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6年11月17日10时至2026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物、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本项目包括:**县定城镇人民路、东大街、****商铺三年租赁权,标的位于定城镇人民路一处、东大街一处和**路二处。本次竞租共有4个标的物:
1号标的物:定城镇****公司办公楼(2-5)层。
标段编号:****-01,位于**县定城镇****公司办公大楼(2-5****书店),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约684㎡。起始价:23.4万元/三年。竞价保证金:30000.00元(叁万元整),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
2号标的物:定城镇人民**侧原广电大楼一层两间门面房。
标段编号:****-02,位于**县定城镇****事业局办公楼一层两间门面房(现红蜻蜓),总建筑面积约43.4㎡。起始价:18.45万元/三年。竞价保证金:20000.00元(贰万元整),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
3号标的物:定城镇**路原二轻百货大楼一楼门面房。
标段编号:****-03,位于**县定城镇东大街与**路交叉口原二轻百货大楼一楼自北向南第4间门面房(现雅汀内衣),建筑面积约28㎡。起始价:15.12万元/三年。竞价保证金: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
4号标的物:定城镇**路西****商铺。
标段编号:****-04,位于**县定城镇****超市对面2#综合楼一楼自东向西第5、第6两间商铺(现流年时光茶楼),建筑面积约172㎡。起始价:5.01万元/三年。竞价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工信局****商铺,承租方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不得进行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城管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门面房,业主单位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3、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租期三年。先付款后使用,房租一年缴一次,竞租成交后,成交人(承租人)在竞租成交后3日内首付第一年房租及承租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承租履约保证金(竞租成交价年租金的10%,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无息退还)。次年房租和第三年房租均在每年年租满前一个月付清下年房租(一次性付齐一年房租)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4、****商铺租期:
1号标的租期均至2026年10月17日期满;2号标的租期均至2027年02月24日期满;3号标的租期均至2027年04月09日期满;4号标的租期均至2027年01月29日期满。
5、竞价人竞价成交,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征得业主单位同意,将标的物再次挂网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和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代理费。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6、竞得人(承租人)须合法经营,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税金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竞得人(承租人)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竞得人(承租人)须负责租赁期间的生产经营安全,如发生消防安全及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和承担。
7、竞得人(承租人)须按时足额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
8、竞得人(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业经营,因承租人经营造成邻里居民提出异议或纠纷的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同时承租人须确保门前清洁、卫生。
9、原承****商铺租赁权的,新的租期从原租期满次日起计算。
10、原承****商铺租赁权的,须在本次竞租成交后十日内****商铺交还给委托方(业主),****商铺的装璜、装修能移动的部分由原承租人自行带走或拆除,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委托方(业主)有权自行处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若产生新的承租人,****商铺租期满后****商铺交付给竞得人(新承租人)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商铺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12、承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拆迁、政府收购、危房改造等)政策调整等业主不可抗拒因素,本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业主退还给承租人未能履行合同期间的租赁费(不计息)。
13、租赁期满,竞得人(承****商铺,逾期委托方(业主)以原房租2倍价格按拖延天数向承租人收取费用。
14、其它约定事项以《****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条款为准。
15、代理费:经委托方同意,每个标的竞得人按竞得标的成交总额1%,在本次竞价成交后2****公司指定账户。
三、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6年11月17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租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次竞租标的物竞得人原冻结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得人竞租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竞租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2****工信局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工信局X号商铺三年租赁权X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中都支行
账号:123********004********00032
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中都支行
账号:123********004********00034
3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中都支行
账号:123********004********00037
4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中都支行
账号:123********004********00799
转账时须分别备注:****工信局X号商铺三年租赁权竞价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为竞得成交价年租金的10%),竞价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租保证金的情形,****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④被**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的竞价公告和附件,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须在****工信局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公司项目负责人或业主方联系。
六、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交易中心****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2****公司定办按公告约定缴纳代理费后签领《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到业主单位缴纳房租及承租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书》,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业主有权对外重新挂回公开竞价出租。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业主有权收回出租标的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竞得人(承租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公告及附件。
八、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韩局长 0550-****238
代理公司:刘经理 189****5157
业主单位:****
代理公司:****公司
202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