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878/202611-00018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关于S19**至**高速公路**至**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 文 号: | 皖环函[2026]866 | |
| 环****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6-11-04 09:44:19 | |
| 2026-11-04 09:44:19 | 生效日期:有效 | |
| 暂无 | ||
****关于S19**至**高速公路**至**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皖环函〔2026〕866号
**省舒桐****公司:
《S19**至**高速公路**至**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
项目总体自北向南布设,起自**县千人桥镇东北侧丰乐河,顺接在建**至**高速公路**段,终点于**市**镇龙头村附近接G0321德**速公路,路线全长约43.907公里,其中**境内长约33.193公里,**境内长约10.714公里。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27米,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3座特大桥、24座大桥、14座中桥、4处互通式立交、2座车行**,以及4****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交警营房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配套设施。施工期设置7处施工生产生活区、3处取土场、3处弃土场、8处临时堆土场、约38公里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
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行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拆除及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临时堆料场、道路等产尘场所定期洒水、清扫,确需长时间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密闭储存或覆盖;优化运输路线,控制车速,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频次,减轻道路扬尘影响;规范建设预制场、拌和站,主要生产装置封闭并配备除尘、净化设施;规范沥青混凝土摊铺作业,避免异味扰民;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并落实编码登记要求,禁止使用超标车辆、施工机械。
(二)强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时间,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除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艺外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工艺设备,控制运输车速和车辆鸣笛,施工前在受施工噪声影响较大的敏感点处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运营前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落实减振设计要求,满足预期减振降噪效果。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监测,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相关措施。
(三)加强区域生态保护。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重要物种繁殖、越冬、迁徙洄游等特殊保护时段,优先避让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或破坏野生植物。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要求,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复垦复绿,并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涉水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实施,杭埠河涉水路段施工前设置防污帘,减少水体扰动;施工物料远离水体堆放,防止污染物冲刷污染水体;不具备接管条件的施工场地配套设置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桥梁施工泥浆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干化泥浆、钻渣外运处置,各类废水、泥浆均不得直接排入周边湿地或农田。运营期,****收费站自建调节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其他配套设施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弃土、钻渣、干化泥浆运至指定弃土(渣)场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外运至合规消纳场,严禁随意倾倒,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生活垃圾、养护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机油、油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规范暂存、处置。加强危废暂存、污水处理区域、机械设备保养等场所管理,落实源头预防、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按要求编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足量储备围油栏、吸油毡等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施工中规范作业,****水厂密切沟通协调,加强水质监测,发生事故及时响应,保障饮用水安全;运营前丰乐河、杭埠河、舒庐干渠等跨越敏感水体桥梁设置警示牌、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收集池等;运营中加强交通管理,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协同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
****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做好沿线规划控制,合理划定防噪声距离,优化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预防、减轻噪声影响,根据噪声污染情况,及时开展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制定实施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落实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环境管理
你单位应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运行后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若项目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项目工程所在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23MAK5EDAT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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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