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81301/202611-00010 | 信息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批复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当发改秘〔2026〕174号 |
| 成文日期: | 2026-11-03 | 名 称: | 关于国家重点风景****风景区(**片区)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编码:****】 |
| 关 键 词: | 重大建设项目 | ||
2026-11-03 16:07
当发改〔2015〕132号
****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批准国家重点风景****风景区(**片区)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已组织专家、部门对国家重点风景****风景区(**片区)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国家重点风景****风景区(**片区)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选址:****风景区**片区(李白文化园核心范围)。
三、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该项目****体育局负责实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风景区**片区李白文化园宣教展示用房建设5633.78平方米,同步对排水管网、排水沟渠、供电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2、****风景区****中心1877.92平方米,****中心配套停车场8098.65平方米;3、****风景区**片区旅游交通道路6109米;4、****风景区**片区内供水(消防管网)、供电管网、安防管网15340米并配建污水处理设施。
四、建设工期:27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国家重点风景****风景区(**片区)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核定投资概算62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83.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8.53万元,预备费297.62万元。所需资金****政府配套投资安排。
六、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要求以及《政府投资条例》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工程建设等相关手续,在满足《****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工程施工图限额设计,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减少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自然**和规划、环保、安全、水利、交通、地震、航道、消防、市政、园林、节能、节水、海绵城市、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要严格执****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要在招标投标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
八、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保障企业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国家重点风景****风景区(**片区)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