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81301/202611-00011 | 信息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批复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当发改秘〔2026〕175号 |
| 成文日期: | 2026-11-03 | 名 称: | 关于长江流域水**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编码:****】 |
| 关 键 词: | 重大建设项目 | ||
2026-11-03 16:11
****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长江流域水**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县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本项目建设是落实美丽中国建设、长江大保护相关政策部署的现实需要。水**下游**段黄池河流域存在城镇污水收集覆盖不足、农业面源污染突出、河道内源污染蓄积、岸线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问题,给下游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造成巨大压力,通过本项目实施能够补齐城镇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削减入河污染物负荷,修复河道水生态,改善沿线人居环境,筑牢长江下游支流水环境安全屏障,助力区域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长江流域水**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黄池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拟建设生态护岸24.760km;构建人工湿地0.017平方千米;建设城镇污水管网11.293km;建设生态沟渠29.513km;清除污染底泥14.787万立方米;清理河湖垃圾0.776万吨。
六、项目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投资8021.09万元。所需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
七、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办理规划、用地、环保、水土、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落实《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等建设标准,做好风险评估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等工作。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