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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503MA8Q7Q709K | 建设单位法人:赵明宇 |
| 汪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区城南镇工业集中区**路247号 |
| 华达年产加工10000吨羽绒羽毛及1000万件羽绒制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94-C194-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6.463333 纬度: 31.643889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4 |
| 裕环审〔2023〕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503MA8Q7Q709K001V |
| 2026-01-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1200 | 运营单位名称:**宏展****公司 |
| ****1500MA8PY8RQ6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503MA8Q7Q709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100MAE7XRJC14,****1500MA8N40XH3A | 竣工时间:2026-0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10-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1-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402-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阶段性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160吨水洗绒、2200吨水洗羽毛、1000万件羽毛制品(含2000吨水洗羽毛)、1720吨羽绒(不水洗)、3920吨羽毛(不水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620吨水洗绒、3150吨水洗羽毛、1720吨羽绒(不水洗)、3920吨羽毛(不水洗) |
| 阶段性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初分-粗洗-洗涤-漂洗-脱水-烘干-冷却-分毛-拼堆 | 实际建设情况:初分-粗洗-洗涤-漂洗-脱水-烘干-冷却-分毛-拼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挖地面产生的土石方尽可能回填利用,不能利用的土石****建设部门指定的场所,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处理站(采取A/0工艺,设计规模为5000吨/日)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最终进入****公司****处理厂****处理中心)深度处理 除灰、分毛、拼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洗毛、脱水、烘干、冷却等产臭工序定期投放除臭剂,设备定时清洁,厂区地面定期清扫,废气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产臭环节应加盖封闭,其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光解氧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 运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收集的粉尘、收集的羽绒短纤、边角布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泥饼、废旧零件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妥善做好试验废液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开挖地面产生的土石方尽可能回填利用,不能利用的土石****建设部门指定的场所,未随意倾倒和堆放。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处理站(采取A/0工艺,设计规模为5000吨/日)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和排污许可证许可浓度,最终进入****公司****处理厂****处理中心)深度处理 除灰、拼堆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水洗烘干尾气少量粉尘和细绒毛通过喷淋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洗毛、脱水、烘干、冷却等产臭工序定期投放除臭剂,设备定时清洁,厂区地面定期清扫,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臭环节加盖封闭,其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光解氧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污泥库和危废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面积为80m2,污泥库面积为25m2,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5m2。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羽绒短纤及杂质、废包装材料、废旧零件、废包装桶和污泥。羽绒短纤及杂质、废包装材料、废旧零件收集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后,定期**外售;废包装桶厂家回收利用;污泥暂存至污泥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试验废液暂存至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阶段性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对水洗线、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间、危废暂存间作重点防渗区,对生产区域作一般防渗区,对其他区域作简单防渗区,防渗区建设必须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对水洗线、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间、危废暂存间作重点防渗区,对生产区域作一般防渗区,对其他区域作简单防渗区。防渗区建设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 |
| 阶段性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0.9551 | 10.9551 | 0 | 0 | 10.955 | 10.955 | |
| 0 | 1.4242 | 9.0015 | 0 | 0 | 1.424 | 1.424 | |
| 0 | 0.0175 | 0.5993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和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 |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处理厂****处理中心)深度处理;生产废水通过厂内**污****处理站设计规模5000吨/日,主体工艺是A/O工艺)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余水污水经过厂内水质在线设备监测达标后,排入****公司****处理厂****处理中心)深度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总排口废水污染物pH、SS、BOD5、CODcr、LAS、动植物油、氨氮、总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和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 |
|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的排放限值要求 | 分毛、拼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分毛和拼堆等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和细绒毛通过布袋拦截后,尾气在车间内排放。 | 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的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光解氧化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15m高排气筒限值要求 | 项目对综合调节池、污泥浓缩池进行加盖封闭,并设置收集管道,将产生的废气引入光解氧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1)。 | 检测结果表明,****处理站废气排气筒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15m高排气筒限值要求。 | |
| 3 | 喷淋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的排放限值要求 | 水洗线烘干工序尾气由于水分较大,少量粉尘和细绒毛通过喷淋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的排放限值要求 |
| 1 | 产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分毛机、拼堆机、水洗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90dB(A)。通过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监测结果表明,该企业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收集的粉尘、收集的羽绒短纤、边角布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泥饼、废旧零件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妥善做好试验废液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污泥库和危废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面积为80m2,污泥库面积为25m2,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5m2。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羽绒短纤及杂质、废包装材料、废旧零件、废包装桶和污泥。羽绒短纤及杂质、废包装材料、废旧零件收集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后,定期**外售;废包装桶厂家回收利用;污泥暂存至污泥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试验废液暂存至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对水洗线、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间、危废暂存间作重点防渗区,对生产区域作一般防渗区,对其他区域作简单防渗区,防渗区建设必须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 对水洗线、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间、危废暂存间作重点防渗区,对生产区域作一般防渗区,对其他区域作简单防渗区。防渗区建设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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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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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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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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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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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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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