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决定环节】关于对肥西县继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柿树岗乡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安徽-合肥-肥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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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22644E-202611-0000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分局2026-11-03
,,有效
2026-11-03暂无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柿树岗乡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暂无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柿树岗乡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11-03 15: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柿树岗乡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柿树岗乡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县柿树岗乡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绿都环境****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柿树岗乡宗洼村、马堰村及周楼村等境内,利用2676.249亩坑塘水面建设100MW****电站,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殖,年发电量约15039.5kWh。项目已取得****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总投资51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3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生态环境:光伏场区:对光伏施工场地采取钢板铺垫保护表土,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后交还农户复耕或恢复原貌。集电线路及道路工程区:对占耕地的塔基施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堆放在塔基施工场地内,对塔基施工场地、通往塔基的施工道路采取钢板铺垫保护表土;施工过程中,在每处塔基施工场地内布设泥浆沉淀池,对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对塔基永久占地未硬化区域、集电线路跨越等级道路及排灌沟渠的施工场地及通往塔基的施工道路进行土地整治后复耕;线路埋设过程中的开挖土方直接堆放在临时占地范围内,线路铺设后再进行回填,土方开挖后沿道路一侧堆放,堆放过程中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原有土壤状态,分层回填。(2)大气环境:施工期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降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期会产生少量焊接废气,通过采用低尘低毒焊条、选用成熟的隐弧焊代替明弧焊、采用环保型的药芯焊丝代替普通焊丝,以降低污染。(3)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按要求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车辆冲洗,不外排。(4)声环境:选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且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靠近敏感点施工时设置移动声屏障,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废料应分类集中堆放,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加以利用,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槽车运输,防止洒落;施工时段设置临时隔离围挡,塔基、电缆沟挖掘出的土方堆放在施工场地内,用防尘网遮盖,最终用于回填。

运营期:(1)生态环境:现有坑塘水域保留水埂边坡,种植草皮或者草花组合进行绿化和护坡处理;对有边坡破坏部位的,采用边坡修整,再进行绿化及护坡处理。恢复水塘养殖,养殖方式维持原状,出租****公司进行养殖。(2)大气环境:运营期无废气产生。(3)地表水环境:运营期无废水产生。(4)声环境: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加强保养,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5)固体废物:废旧光伏组件:本项目光伏区损坏及废****设备厂家进行拆卸、收集,并更换;鱼塘养殖废物:本项目鱼塘养殖产生的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变压器油: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更换,并由资质单位将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废油一并收集、处置,不在危废间暂存。(6)环境风险防范:光伏阵列区共布设50个事故油箱,确保事故状态下每台箱式升压变压器、箱逆变一体机变压器油均有效收集。(7)光污染影响:本项目光伏组件的反射面朝正南,安装倾斜角度为17°,倾斜角以及地面高度差等特征的制约,反射光不会平行于地面反射,且经过制绒和防反射镀膜的工艺过程后,晶体硅对可见光的反射率小于5%

公众参与情况:

无。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中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0917

传真:

0551-****0917

通讯地址:

****中心****分局窗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