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受****委托,对****关于2026年戴尔服务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2026年戴尔服务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邀请书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2日
采购日期:2026年11月3日
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响应报价:111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中亦****公司
响应报价:1114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公司
响应报价:110000元
评标情况:正常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基地7楼704室
联系人:安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551-****5930、151****0908、177****7296
公示期: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6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基地7楼704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安女士,0551-****5930、151****0908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