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5万吨茶饮原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生态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35万吨茶饮原料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安****开发区**路以西、**路以南、**路以东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5505m2,拟购置冷冻果浆生产线、冷冻果浆料理包生产线、果汁生产线、冷冻水果生产线、糖蜜果蜜生产线、乳品生产线、咖啡豆生产线、注塑生产线、吹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35万吨茶饮原料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去石、银皮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9m排气筒(DA001)排放;咖啡豆烘焙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9m排气筒(DA002)排放;烘焙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29m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废气通过2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分别经25m、20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吹瓶废气通过2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分别经25m、20m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备用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8)排放。 咖啡豆在除杂去石、银皮以及研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咖啡豆烘焙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烘焙炉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中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限值要求;注塑、吹瓶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限值要求,注塑、吹瓶等工序产生的乙醛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2中限值要求;备用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和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限值要求,NOx执行《**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中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产生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乙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再与原料预处理废水、CIP系统清洗废水、CIP系统拆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解冻废水、冲霜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满****处理厂接管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表1及表2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接****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高噪声源进行基础减振、隔声等采取降噪措施,运营期项目法定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设置1间500m2的一般固废仓库和1间100m2危废仓库,一般固不合格原料、废包装材料、杂物及残次果、鲜果加工边角料、果渣、果皮、不合格产品、不合格水果颗粒、乳渣、原奶杂质、废滤膜、咖啡豆杂质、银皮、废纯水过滤材料、CIP系统清洗滤渣、CIP系统废滤袋、污泥、收集粉尘、废布袋、HPP废滤袋、瓶胚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劳保用品、废灯管、废活性炭、废试剂、废试剂瓶、废包装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1座3000m2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学品仓库进行重点防渗,生产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果渣暂存间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办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626 |
| 传真: | 0550-****175 | 通讯地址: | **省****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