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我单位受托对《**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决策事项内容公示如下:
一、决策情况
1、决策事项名称:《**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决策事项概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市医保局牵头草拟本办法。办法共8章38条,确定分三年推进实施的工作节奏:2026年****省政府审核;2027年先行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2028年纳入未就业城乡居民,实现制度全覆盖。
筹资方面,单位职工缴费费率为0.3%,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同比例分担,各为0.15%;退休人员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缴费费率为0.15%;未就业城乡居民缴费费率从0.15%起步,用5年时间渐进过渡到0.3%,****政府按1:1左右比例分担;已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单位职工缴费费率标准同步参保,缴费费率为0.3%。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随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筹资。
待遇方面,待遇享受对象为按规定参保缴费、失能状态持续一般6个月以上,经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的人员。待遇享受不设起付线,按单位职工、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的,支付限额分别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40%;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保的,在机构、社区、居家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70%、70%,重度失能Ⅰ级(3级)、重度失能Ⅱ级(4级)、重度失能Ⅲ级(5级)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不高于基数的40%、45%、50%;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的,在机构、社区、居家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为45%、50%、50%,重度失能Ⅰ级(3级)、重度失能Ⅱ级(4级)、重度失能Ⅲ级(5级)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不高于基数的30%、35%、40%。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受决策事项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张贴公告向公众公布决策事项信息;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3.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1)决策事项是否了解;
(2)决策事项对群众的影响;
(3)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地址:******路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7号楼
联系人:张工电话:152****6552邮箱:****@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通过上述电话、电子邮件、线上问卷、信函等方式,发表对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线上问卷链接及二维码:https://v.wjx.cn/vm/wHyiB6a.aspx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