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濠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勘察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市濠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1:关于企业业绩,我单位提供的某某EPC+O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金额超过7000万元,合同内容为水生态修复,我单位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为EPC+O(工程总承包+运营)的水生态修复业绩,则工程总承包部分(不含运营相关费用)金额须大于等于7000万元,你单位承担设计任务的情形予以认可,可附联合体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工程总承包部分(不含运营相关费用)金额大于等于7000万元。
问题2:关于业绩履约完成证明材料,因各地施工图审查文件名称不一,我单位提供的设计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书,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问题3:关于团队人员,我单位提供的环境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证上专业为“环境卫生工程”,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你单位描述职称专业名称中含“环境/环保”字眼,予以认可。
问题4: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具备对应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成员方(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具备对应勘察资质”。可否调整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至少具备对应设计资质之一,联合体中成员方(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至少具备对应的勘察资质”
答:不予调整,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5:根据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和特点,项目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原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请问:可否调整为“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专业甲级资质”
答:根据设计资质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场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非水污染防治工程,与本项目工程内容关联性不高。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水污染修复与生态恢复工程,招标文件设计资质与工程内容相匹配,此项不予调整,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6:招标文件中资质、人员和业绩是否可由联合体单位共同提供
答: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资质、人员和业绩要求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项不予调整,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7:招标文件中环境工程专业负责人要求为“须具有名称中带有“环境/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 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 分”。请问环境工程专业可否由具有环境专业高级职称的同志和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同志共同负责。或者各专业负责人由联合体单位共同提供
答:本项不予调整,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8:我公司近年来承担的水污染治理项目设计业绩项目名称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内容包含全区河道排口上游排水管网排查检测,针对排水管网中的混接点、病害破损、功能缺失、管网缺失等问题,开展施工整治。该业绩工程内容主要包含河道排口上游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及整治,属于水污染治理工程内容,与本次招标项目入河排污口整治内容一致。请问该业绩是否认可
答:该业绩类型予以认可。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滁****酒店南200米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12栋2楼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方式:0550-****5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府城镇**路西侧名城华庭4幢
联系人:卜旭东
联系方式:136****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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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