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5明巢路隐患整治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S215明巢路隐患整治项目(****)(二次)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县东园康**侧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0550-****08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天裕国际名城1幢802、803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立功 0550-****018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2日9时10分 |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 投标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 | 434223.07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窦维荣、曹步昇 |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3437、934********01086900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日历天) | 4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费30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县天裕国际名城1幢802、803室,联系人:王立功,联系电话:0550-****018。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