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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望疃生态清洁小流域(芦沟片)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县望疃生态清洁小流域(芦沟片)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县**路与**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
| 招标联系人 | 胡晓蓓 | 联系方式 | 193****068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县淝河路与子****集团院内西侧第二栋厂房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董浩 | 联系方式 | 0558-****218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付款方式现修改为:合同签订完成,项目部建成且中标单位班组人员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按月进度支付,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项目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付至项目审定金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项目缺陷责任期壹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回。 本修改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 开标时间变更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