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村镇仕川村东金路联网路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俞村镇仕川村东金路联网路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县**镇**大道名人苑小区15号1单元101室
成交金额:肆拾万玖仟肆佰肆拾贰元陆角玖分(¥:409442.69 )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磋商文件。
| 工程类 |
| 名 称:俞村镇仕川村东金路联网路项目 施工范围:为**道路路基等相关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俞村镇仕川村、**县**镇**路**国际5#102,联系电话:150****1526、138****860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俞村镇仕川村
联系方式:150****1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县**镇**路**国际5#102
联系方式:138****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先生
电话:15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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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