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花台景区3号商货棚约7.80平方米经营场地出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AH2003268)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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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区花台景区3号商货棚约7.80平方米经营场地出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挂牌价 250,000 元
保证金 25,000元
租赁期限5年
租赁面积7.80m2
承租押金5年期租金成交价的4%
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年度支付
报名开始时间:2026-11-02
报名截止时间:2026-11-06
公告截止时间:2026-11-06
项目名称 ****风景区花台景区3号商货棚约7.80平方米经营场地出租 标的编号 N0122FCZZ262767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11月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风景区花台景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 所在层数 1层/1层
租赁面积 约7.80㎡ 租赁期限 5年,如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自2026年11月10日起算;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租金支付方式 按合同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免租期 / 履约保证金 5年期租金成交价的4%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租赁状态,租赁期至2026年11月9日止。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已搭建木制简易建筑。
2、出租标的通水、通电。
租金底价 5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250,000.00元(含税)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046674

住所:安****风景区九华新区

法定代表人:张其斌
单位类型:****公司(国有独资)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经营业态
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禁止经营危险品,禁止使用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明火等,禁止销售与佛教商业化相关的产品、与景区经营业态相冲突的产品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的产品。
2、特别提示
(1)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本次承租方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本次评估财产范围不包括动产、室内装修、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出租标的装饰装修为原承租方承建,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及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出租方将按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
(2)本次出租标的优先承租权的行权方式为场内过程行权。
(3)不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优先承租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竞租申请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具体交易程序和规则如下:
a.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竞租人(一个普通竞租人或一个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交易系统确定的最优报价人为承租方。
b.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竞租人(普通竞租人或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
①按本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②如有优先承租权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通过同价跟价的方法即时行使优先承租权。
③最优报价人为最终承租方(最优报价人为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确定该优先承租权竞租人为最终承租方;最优报价人为普通竞租人的,确定该普通竞租人为最终承租方)。
c.优先承租权人应当按照《****交易所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行使实施办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本公告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
(4)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交易所****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交易所****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4、交易签约
承租方****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交易所指定账户按5年期租金成交价的4%计算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5个工作日内,承租****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自行承担竞租风险。
2、意向竞租方承诺: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样本),一旦递交竞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周边环境、面积、质量、外观等情况,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财务状况良好,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无****管理部门披露期内不良行为记录;承租方若存在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本次承租方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本次评估财产范围不包括动产、室内装修、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出租标的装饰装修为原承租方承建,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及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出租方将按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经营场地上已搭建木制简易建筑,承租方不得迁移、不得对其进行拆除,承租方可在已搭建的简易建筑内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8、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自主依法合规经营、自负盈亏,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安全、消防责任及风险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在出租标的内应按景区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方规定实行三包(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如承租方未按规定实行三包导致景区行政主管部门或出租方向承租方共下发整改通知三次及以上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及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对出租标的涉及的相关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改造墙体等非主体性结构改造等,经行政规划部门及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应熟悉并充分考虑九华山建筑装修审批程序办理及所需时间等情况,承租方办理装修方案审批手续时出租方积极协助;装修、改造的投资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经营销售与佛教商业化相关的产品或与景区及出租方经营业态相冲突的产品,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利用出租标的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出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物业(如有)等各项费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的应交金额,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出租标的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因景区整体经营需要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期结算,承租方不得就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需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须提前60日向出租方提交书面退租申请,并按退租年度2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经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且承租方全额支付违约金,承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期结算;如未经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且未全额支付违约金,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不退还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非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无法履行的,视同承租方违约,且不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约定的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21、意向竞租方承诺:如《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3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2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修、改造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23、意向竞租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出租底价为含税价,出租标的在出租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4、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om),如有疑问请致电(张经理0566-****078)咨询。
2、承租****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承租方公章。
②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承租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5,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竞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的;
b.意向竞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骗取承租资格并成为标的承租方;
c.意向竞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扰乱交易秩序。
(2****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交易所于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3)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应依照《****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11月3日10:00至2026年11月10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附件下载 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2、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样本).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0566-****078/132****9099)、方经理(0566-****078/153****9362)
技术支持 姚经理(0553-****532)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 ****交易所****公司(**市池阳路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
其他

特别
声明

****风景区花台景区3号商货棚约7.80平方米经营场地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交易所网站(ww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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