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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59887U | 建设单位法人:汪琴 |
| 汪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新渡镇童庄村 |
| ****年产15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3-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新渡镇童庄村 |
| 经度:116.886920 纬度: 30.861460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7-28 |
| 宜桐环建函〔2026〕0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9-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59887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品洁****公司 |
| ****0811MA8NHFQ44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0MA8N11L98H | 竣工时间:2026-08-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4415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 1500 吨塑料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1500 吨塑料制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粒子、色母粒→搅拌→吹膜→印刷→制袋→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粒子、色母粒→搅拌→吹膜→印刷→制袋→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设施和措施。强化雨污分流的要求。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达到桐****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桐****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外排。 ②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设施和措施,项目吹膜、印刷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处理,废气排放执行 DB34/4812.4-2024《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工业》、DB34/4812.6-2024《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其他行业》及 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噪声治理对策和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风机噪声等,你单位应合理布局生产单元,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设置单独基础、加设减振垫、设置隔声屏障、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同时采取绿化、加强设备维护等,确保厂界噪声符合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标准要求。 ④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对策和措施。生产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擦拭布及废包装桶等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 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规定,危险废物暂存场执行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规定,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 23 号)的规定执行。 ⑤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按照要求落实不同生产、储存单元及污染物治理单元等分区防渗措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应纳入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到桐****处理厂。 ②项目吹膜、印刷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③本项目在投产运营后,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在厂房内,厂房内注重高噪声源合理布局,各类机械设备在经减**装、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④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擦拭布及废包装桶等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所有固废均合理处置。 ⑤按照环评及批复,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在项目运管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相关要求,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公布相关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②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做好监测数据记录与保存工作;同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版)》的要求,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 ③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在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内容开工建设前重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④经《报告表》测算,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VOCs:0.635t/a,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根据环评测算和行业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从严确定。你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许可范围内。 | 实际建设情况:①建设单位在环评编制、审批、排污许可证申请、竣工环保验收、正常运行等各阶段均应按照有关要求,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及时公布相关环境信息。 ②项目已经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运行过程中需要落实自行监测。 ③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④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2 | 0.012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29 | 0.029 | 0 | 0 | 0.029 | 0.029 | |
| 0 | 0.003 | 0.003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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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18 | 0.635 | 0 | 0 | 0.118 | 0.118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化粪池 |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较少,未取到水样,因此废水未进行监测。 根据生活污水水质经验值,能够达到桐****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及《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34/4812.4-2024)较严值。 | 集气装置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期间,吹膜印刷最大排放浓度为 6.71mg/m3,最大排放速率 0.0360kg/h , 能 够满 足 《 固 定源 挥 发 性 有机 物 综 合 排放 标 准 第 6 部 分 :其 他 行 业 》 (DB34/4812.6-2024)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工业》 (DB34/4812.4-2024)中较严值。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减**装、消声、隔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减**装、消声、隔声措施 |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该项目两日厂界四周界外最大昼间噪声为 58dB(A),最大夜间噪声为 46dB(A)。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声 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 1 | ①重点防渗:危废暂存间、辅料库、印刷区。 ②一般防渗:一般固废间、化粪池。 ③简单防渗:其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 ①重点防渗:危废暂存间、辅料库、印刷区。 ②一般防渗:一般固废间、化粪池。 ③简单防渗:其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
| 1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对策和措施。生产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擦拭布及废包装桶等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规定,危险废物暂存场执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规定,危险废物转移按照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 23 号) 的规定执行。 | 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擦拭布及废包装桶等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所有固废均合理处置。 |
| 1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按照要求落实不同生产、储存单元及污染物治理单元等分区防渗措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应纳入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 按照环评及批复,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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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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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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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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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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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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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