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答疑2
(项目编号:****)
一、澄清
1、针对本项目的渣土工程量计量,厂房渣土外运工程量按以下原则结算:
1)招标清单/施工图核算渣土方量;
2)城管局渣土处置批复文件核准方量和路线;
3)渣土消纳场出具的实际接收消纳量。
上述三者须一致,三者数据不一致时,结算工程量取三者最小值;无城管批复、无消纳场接收凭证的渣土量一律不予计量、不予计价。
县内:县内消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县外:县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2. 运距计价方式
1)县内消纳渣土运距按实结算,超过25km运距按照25km计取;
2)县外消纳渣土运距一律按15km计取。
3.违约责任
中标人需落实渣土处置相关手续,未办理渣土处置手续受到城管等相关部门处罚,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锦绣大道路318号
联系人:邰工
电话:0551-****69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杨坤
电话:0551-****5056
2026年10月30日
******基地答疑1
(项目编号:****)
一、答疑
1、此项目品牌参考表为空,请问是否有品牌推荐,如有请公示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请问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多少
答:约39907.14平方米
二、澄清
本项目清单、控制价、图纸等已更新,请投标人以本次答疑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附件(附件名称:【****1019】发投标人资料-******基地);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锦绣大道路318号
联系人:邰工
电话:0551-****69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杨坤
电话:0551-****5056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