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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文件的要求,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获批后,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可参照附件3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通过建设单位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现向社会公开《****年产三万吨球墨铸铁类产品扩投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年产三万吨球墨铸铁类产品扩投项目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坊西**侧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6000万元;
生产制度:采用连续工作制,年生产330天,采用三班工作制,年工作时间7920h。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钢集****总院****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分局
环评审批时间:2026年8月21日
环评审批文号:当环表批字[2026]15号
二、变动情况
项目原环评计划建设于厂区5#空置厂房,结合企业生产运营实际与厂区整体布局,调整至3#厂房和4#厂房实施。本次调整仅为生产场所变更,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产生种类及排放总量均与原环评保持一致,不构成重大变动。因此,本次变动需编制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5日
四、接受监督
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7****978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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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