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00449XQ-****0929-000828-6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10-30 15:10:33 |
**县****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尾水管道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尾水管道 | |||
| 招标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县****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尾水管道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县****公司 | |||
| 最高限价 | ****1135.78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市**区紫云路888号 0551-****140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 10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委员会异常低价评审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否决其投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委员会异常低价评审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否决其投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委员会异常低价评审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否决其投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委员会对异常低价评审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否决其投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见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方:******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方:安****经济开发区源牌路天地佳苑36栋5楼 联合体成员方:****原区煤仓北路22号院6号楼4单元31号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465.41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牛双成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豫141********00626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方玉洁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地区**县喀拉**河流域西岸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 企业获奖 | / | |||
| 企业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址 | **省**市**县城**乡汪集村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465.41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瞿栋成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132********03094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豆乾坤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21年**市**区村庄污水治理自然村覆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 企业获奖 | / | |||
| 企业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铜****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址 | **省**市淮河路华福大厦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465.41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王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134********02532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钱翰林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市肖江流域沿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张家山街道)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 企业获奖 | / | |||
| 企业业绩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2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县****公司 地址:蓼北路****创业园一期科技楼、**县**镇南外环路与经五路交叉路 联系人:隗先生 联系电话:0564-****229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 地址:****集团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08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 地址:****集团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08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